淮文联〔2025〕1号
关于开展2024年度重点文艺作品(作者)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文联、市各文艺家协会: 为鼓励出作品、出人才,依据《淮安市文联关于嘉奖重点文艺作品(作者)的办法》,经研究,决定对2024年度在全国、全省有一定影响的重点文艺作品(作者)开展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3月3日。 二、申报方式 由各县(区)文联、市各文艺家协会按照评选条件,负责重点文艺作品(作者)的申报、初审工作,填写申报汇总表(附公章)并和附件资料以电子、纸质复印件形式统一报至市文联协会部。申报时间结束后,不再予以补报。
报送地址:淮安市生态新城行政楼南楼453室市文联协会部。 联系人:吴冰 联系电话:83606561 邮箱:haswlxhb@163.com
附件:1.淮安市文联关于嘉奖重点文艺作品(作者)的办法 2.全国、全省常设性文艺类奖项目录 3.全国重点文学期刊目录 4.淮安市文联2024年度重点文艺成果汇总表
淮安市文联 2025年2月25日
附件1 淮安市文联关于嘉奖重点文艺作品 (作者)的办法 (2025年1月21日最新修订)
一、指导思想 为调动我市广大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出作品、出人才,实施文艺创作精品战略,繁荣发展淮安文艺事业,特制定本办法。 二、嘉奖条件 1.在中宣部、中国文联及中国文联所属文艺家协会为主要主办单位举办的全国评比、展览(演)、专项展览(演)中获奖、入展(演出)的文艺作品。 2.在中宣部、中国文联及中国文联所属文艺家协会为主要主办单位举办的大赛中获等次奖或无等次的最高奖或入会资格的文艺作品。 3.在中国作家协会及其直属分会主办的专业评比中获奖或在中作协主管的重点文学期刊上发表的文学作品。 4.在中国文联主管的文艺评论类重点期刊上发表的评论作品。 5.在省委宣传部、省文联、省作家协会或省文联所属文艺家协会举办的综合评选中获奖或届次展赛中获最高奖的文艺作品。 6.获得省以上“五个一”工程奖的作品。 7.以上文艺作品由我市立项申报并拥有作品版权、评奖申报权、奖项荣誉权等。 三、申报办法 1.获奖作者需以书面形式向所在的市文艺家协会或县(区)文联申报详细作品奖项情况,并上报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经市文艺家协会或县(区)文联核对无误和初审签章后报市文联协会部。 四、评审办法 1.由市文联组织相关专家和领导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 2.该项评审每年一次,每年年初对上一年度文艺创作成果进行评审。 五、嘉奖办法 设一、二、三等奖,对获得奖项的作者颁发证书。一人获多项奖项则以最高奖为准。 六、其他 1.本办法解释权归市文联。 2.本办法自2025年1月21日起实施。
附件2 全国、全省常设性文艺类奖项目录
一、中宣部、省委宣传部主办奖项 “五个一工程”奖。包括电影、电视剧、动画片、戏剧、电视纪录片、广播剧、歌曲、图书等子项。 二、中国文联主办奖项 中国戏剧奖(梅花表演奖、曹禺剧本奖、优秀剧目奖、小戏小品奖、校园戏剧奖、理论评论奖),大众电影百花奖,中国电影金鸡奖,中国音乐金钟奖,全国美展(全国青年美展、北京国际双年展),中国曲艺牡丹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中国摄影金像奖,中国书法兰亭奖(全国书法篆刻展览),中国杂技金菊奖,中国电视金鹰奖。 三、中国作协主办奖项 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骏马奖。 四、其他奖项 紫金山文学奖,江苏文艺大奖(戏剧奖、电影奖、音乐奖、美术奖、曲艺奖、舞蹈奖、民间文艺奖、摄影奖、书法奖、杂技奖、电视奖、文艺评论奖),“白玉兰”奖,紫金文化艺术节,上海国际电影节、北京国际电影节、中国长春电影节。
附件3 全国重点文学期刊目录
一、中作协主管期刊 《人民文学》《中国作家》《诗刊》《民族文学》《小说选刊》《文艺报》《长篇小说选刊》《作家文摘》《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中国校园文学》《中华辞赋》 二、中国文联主管期刊 《中国文艺评论》 三、其他重点文学期刊 《当代》《收获》 四、发表要求 小说、散文等1500字以上,评论1000字以上,现代诗50行以上,旧体诗词一年累计3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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